桓仁满族自治县位于辽宁省东北部边缘,西北与新宾满族自治县交接,西和本溪满族自治县相连,南与宽甸满族自治县为邻,东北部和通化县、集安市交界。面积3547平方千米,人口29.86万人(2001年)。桓仁早期之名为“桓都”,为高句丽早期王城,也是唐朝时期渤海之“桓州”。境内主要有汉、满、朝鲜、回等民族。县治桓仁镇。桓仁是以历史上古国的州府之称而命名。唐朝渤海时代的桓州以及高句丽时代的桓都,均为今名桓仁之渊源。
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桓仁满族自治县位于辽宁省东北部边缘,西北与新宾满族自治县交接,西和本溪满族自治县相连,南与宽甸满族自治县为邻,东北部和通化县、集安市交界。面积3547平方千米,人口29.86万人(2001年)。桓仁早期之名为“桓都”,为高句丽早期王城,也是唐朝时期渤海之“桓州”。境内主要有汉、满、朝鲜、回等民族。县治桓仁镇。桓仁是以历史上古国的州府之称而命名。唐朝渤海时代的桓州以及高句丽时代的桓都,均为今名桓仁之渊源。